開放式關係實踐四年多,可能是我不太會暈船又很容易放棄的緣故,導致我實踐滿順利的 ( 不科學根據 ),也沒有陷入太多「我們是哪種開放式關係」的討論
開放式關係實踐四年多,可能是我不太會暈船又很容易放棄的緣故,導致我實踐滿順利的 ( 不科學根據 ),也沒有陷入太多「我們是哪種開放式關係」的討論,大多是「我想要我們的關係是無位階型伴侶關係」然後就走下去了!( 畢竟走不下去的,我就不要了,真是任性XDD
直到近期和鴨仔蛋 ( 伴侶之一 ) 的關係變得緊繃,我們不斷討論不斷深挖,挖到「我們的無位階伴侶關係」時,他開始混淆困惑,我才驚覺「原來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框架拆掉就能馬上做自己想要的」。
常被網友們提出的疑問和挑戰:「我這樣子算開放式關係嗎?」、「開放式關係我會暈船我不行」…等,我想部分是源於對於開放式關係的眾多類型沒有充足認識,造成想像單一或偏見。
儘管我認為開放式關係有非常多可能性,不適合用「幾大類」來區分,還是在這篇文章列舉常見的類型,給各位實踐中或者想要實踐的人作為參考
以下 6 點在條列開放式關係類型前,先跟大家說明:
- 全球關於開放式關係的研究及文獻都不多,台灣相關資料更是少之又少,因此大部分的名詞都有翻譯上的問題,甚至連原文都會出現兩個字在解釋同一種意思,或者同一個字有不同解釋。
- 承上,鑑於我和讀者們大多是台灣人,我會採用台灣習慣的語境來書寫,有些名詞就不會按照書本或文獻上的翻譯來呈現,但盡可能附上原文。
- 我對於「伴侶」的定義:是具有共識和社會性的名詞,簡單說「能向別人說出『我們是伴侶』」的就算是伴侶,也就是「沒辦法跟任何人說出『我們是伴侶』」,那真的不是伴侶。( 另一個對象算是「任何人」 )
- 台灣的慣用語境「伴侶」和「偶」這兩個詞幾乎是等號,因此「單一伴侶=單偶」、「多重伴侶=多偶」,下列會因為語順而伴侶或偶兩個詞交換使用,但「偶」並不是指法律上的「配偶」。
- 以下條列的開放式關係類型僅供參考,開放式關係存在非常多可能性,並非你們的關係無法分類其中就是「有問題的關係」,也不是說一定要照表操課實踐,也不是你們的關係只能符合其中一種,有可能是無互斥的多種並行。
- 「有多少伴侶」或「多開放」都不是開放式關係實踐的指標,溝通協商取得共識,打造屬於自己和愛的人想要的關係,才是開放式關係的最佳精神。
以下根據開放程度條列常見的開放式關係類型
輕度開放的單偶制開放式關係
這名詞其實是我發明的,大部分的書籍和文獻都沒有特別提到,但以我接觸實踐者的經驗來看,是台灣常見的開放式關係型態。
這種關係共識的精神在於「和其他對象都是短期沒有承諾」,甚至連「關係」都稱不上。也就是只有一對「伴侶關係」,但他們的共識是開放的,開放的界線是「沒有要和其他人建立關係」,甚至連短期關係都不建立,其他對象大概是一夜情、幾次約會、幾次性愛,因為界線是短期沒有承諾,所以固砲也算是踩線喔!
推測那種「我會暈船所以不適合開放式關係」的留言,大概是因為他想像中的開放式關係是這種類型。
僅開放性的單偶制開放式關係/非單偶穩定關係 Partnered Nonmonogamy/半開放單偶關係 Monogamish
研究後確認這兩個英文字是指同一種關係類型,中文也翻得不太好懂,用「僅開放性的單偶制開放式關係」我覺得比較好懂。( 如果我搞錯,請讓我知道,感謝 )
這種關係共識的精神是「不為彼此守貞」,也就是僅開放性的部分,不過也會因為共識不同而開放性的程度不同,可能是一夜情、固砲、性交易的開放,也有可能是 FWB 友可砲 ( 可以發生性關係的朋友 ) 的開放,甚至在性的界線上也會有所不同。
僅開放情感的單偶制開放式關係
這種類型鮮少被提及, 確實情感有比較多的對象好像比較難界定,但討論「紅粉知己」的文章不算少,可見這種狀態應該是存在的,鑒於開放式關係溝通取得共識的精神,有類似的狀況發生時,還是建議多和伴侶討論取得共識。
單邊開放的開放式關係 Mono-poly
原有伴侶關係中僅有一個人開放,常見於兩個人對於情感或性的需求量不同,其中一方的需求已經被滿足,因此沒有想要開放,另一方需求沒有被滿足,透過開放來滿足。
BDSM 開放式關係
為了滿足 BDSM 的需求而進行的開放式關係,可能是有香草伴侶 + BDSM 伴侶、一主多奴的多個 BDSM 伴侶、或是僅開放 BDSM 行為但不和其他人建立 BDSM 關係,實際執行還是要看關係中所有人的共識。
伴侶交換開放式關係 Swinging
為了滿足交換伴侶的需求而進行的開放式關係,通常是原有伴侶兩人在有共識的情況下一起進行的,並不是一方強迫另一方進行,那是性犯罪。
多重伴侶/多邊戀 Polyamory
關係中所有人都被視為伴侶,常見為 V 型、W 型、多個 W 型或多角型的關係,甚至因為關係共識有排他性,而呈現封閉的狀態。
位階型多重伴侶關係 Hierarchical Polyamory
關係中所有人都被視為伴侶,有人是主要伴侶,有人是次要伴侶。主要伴侶可能有物質上的證明 ( 同居、養育小孩、共同資產…等 ) ,不代表次要伴侶就沒人權,次要伴侶的需求和感受一樣是要受到重視的。
無位階多重伴侶關係 Non-Hierarchical Polyamory
關係中所有人都被視為主要伴侶,每個主要伴侶可能都會有專屬且明確的物質證明 ( 同居、養育小孩、共同資產…等 )
獨身型多重伴侶關係 Solo Polyamory
關係中所有人都被視為次要伴侶,自己才是這些關係中的「主要」,強調個人主體性,但依然會和伴侶們溝通,並不是「我想幹嘛就幹嘛」,也不代表和這些伴侶的關係非常疏遠,通常不會和任何伴侶同居或共有財產,不會賦予明確的關係證明 ( 同居、養育小孩、共同資產…等 )
關係安那其/關係無政府主義 Relationship Anarchy
這種實踐方式的精神為「我們隨時都可以調整取得共識」,因此不明確定義「我們是什麼關係」,很難具體說明關係安那其,不過這類的實踐者大多強調主體性、關係的獨特性與變動可能,因而不去定義關係。
礙於篇幅,以上條列僅簡單說明,未來有機會再根據每種類型展開討論。最後還是要強調,開放式關係有非常多種可能性,並不是「和上面哪一種長得一模一樣」才是開放式關係,秉持知情同意取得共識的精神,所實踐的非封閉一對一關係就是開放式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