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放式關係和多重伴侶關係的差別

前陣子鴨仔蛋 ( 男友之一 ) 和他的同居女友的關係變得不穩固,面對關係中的動盪,鴨仔蛋重新發起對於關係定義的討論。

討論的過程中,一下使用「開放式關係」,一下使用「多重伴侶關係」,等下又變成「開放多重伴侶關係」,我不斷名詞定義和釋義,讓鴨仔蛋聽得霧煞煞。󠀠

曾經在沒有研究定義的狀態下實行過開放式關係的鴨仔蛋,因為我而開始認識這些詞彙,當他面臨關係需要大量討論共識時,他面對我的「開放」產生衝突,他其實只是想要這兩段關係,且不想要再新增其他的伴侶、情人甚至連約會對象都不要。喔~原來「封閉多重伴侶關係」是鴨仔蛋想要的關係型態!

我想要的是「開放多重伴侶關係」,當我做出這樣子的回應時,鴨仔蛋一時覺得這樣子我們的關係是有衝突的,多做解釋後,他才理解這也是可以取得共識的。

我們的共識是我和他都不會再新增「伴侶」,他接受我的開放於情人、約會對象甚至是更輕盈的調情對象,也就是我只有鴨仔蛋和小動物兩位伴侶這種深度關係,但我可能會有新的情人、約會對象或者其他比較淺的關係。

這段對話我才深刻體悟到,這些討論非典型關係的詞彙又多又複雜,在氣氛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去討論時,腦子不夠清楚自然分不清,尤其這些詞彙在平常腦子清楚的時候,就不算很好分辨了,畢竟不是我們從小所熟悉的迪士尼式愛情劇本嘛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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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 vs 封閉這兩個動詞在一般情境很好想像,但套到關係裡就有點卡關,關係是跟著人生在走,人一生會面臨到很多關卡,到底是哪個關卡要開放還是封閉呢?

「封閉關係的意思是不能分手嗎?」

「開放關係的意思是可以有無限的新對象嗎?」

「如果結婚就算是封閉關係嗎?」

「有承諾要在一起就不算是開放關係嗎?」

把「開放 vs 封閉」替代成「是否有排他」也許會更清楚,就是說這段關係中所有人的共識是「允許有新成員加入=不排他」那就是開放式關係,反之,「不允許有新成員加入=排他」就是封閉式關係。

再把「多重伴侶 vs 一對一」套進「開放 vs 封閉」,那就有開放多重伴侶關係、封閉多重伴侶關係、開放一對一伴侶關係與封閉一對一伴侶關係 4 種組合,最後一種也就是主流框架中最常見的,被我們簡稱為「一對一關係」。

實務上,這些關係型態又有自我認同和實務兩種變因,有可能自我認同是開放多重伴侶關係,但實際只能執行開放一對一關係,比如說,你和伴侶的共識是開放的,但你找不到其他對象😃;也有可能自我認同是封閉一對一關係,但因為伴侶出軌後被迫選擇開放一對一關係,「只好放手讓他出去玩,但回家只有我是正宮」就是這種類型。

也不乏出現關係中所有人的期待不同,如同前面所提的我想要的是「開放多重伴侶關係」,鴨仔蛋想要的是「封閉多重伴侶關係」,那就會出現所謂的「單邊開放」或「單邊多重」的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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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名詞只是在討論關係共識時方便溝通的工具,最重要的還是「知情同意取得共識」,實際執行細節也未必會這麼硬性,不太可能「說好了開放就要馬上找新對象」或「說好了要封閉現在馬上把所有可疑人士的社群帳號都封鎖」。

而且人生很長,隨著生活變化,關係的共識也是有可能調整的。也許因為工作的關係變成遠距離,而關係共識調整成開放一對一關係,也有可能面臨伴侶的死亡,而變成封閉一對一關係。

如何和伴侶、和所在意的人、和親密的人,去溝通自己想要的和他想要的,不刻意欺騙,不強迫,落實知情同意,才是想跳脫主流框架實踐屬於自己的關係最重要的行動。

若心嚮往著拆框自在,執行起來卻充滿欺瞞,那只是在主流框架下苟延殘喘,違心讓自己更加痛苦,甚至迷失自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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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整理一些常見的關係名詞定義👇

開放式關係 Open Relationship

不排他的親密關係,不受主流框架的一對一 ( 單配偶 ) 限制,接受對方與一人以上發展性或情感關係(擇一或者兩者皆有),且依據關係深淺與彼此共識不同,達成不同程度上的知情同意(揭露程度不同)。開放式關係實踐種類多元,界限 ( 規則 ) 完全取決於雙方的協議。和多重伴侶關係有部分重疊。

多重伴侶關係 Polyamory,在台灣又稱多邊戀

指關係中人數大於「兩人」,且參與者皆知情同意的伴侶關係,也就是多重伴侶關係實踐者有多於一名視為伴侶的人=有兩名以上伴侶就是多重伴侶關係,而伴侶關係的相處就包含了性或情感(擇一或者兩者皆有)。和開放式關係有部分重疊。

封閉多重伴侶關係 Polyfidelity 又稱為多角忠貞

具排他性的多重伴侶關係,只與關係內的成員發展性或情感關係(擇一或者兩者皆有)。若想要加入新成員,通常需要所有現有成員同意。和主流框架下的封閉一對一關係僅是伴侶人數上的差異。

非一對一伴侶關係 Non-monogamy

是個更廣的名詞,基本上非一對一關係都可以囊括在內,包含未知情同的外遇、劈腿、出軌,後者又被稱為「未知情同意的開放式關係」,完全不建議這麼做!

samamatsa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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